什么是案件受理费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6-07 16:07) 点击:153 |
什么是案件受理费? 该费用是一种"国家规费"。主要用于仲裁机关的业务经费开支的补充。北 京市的收费标准是:①不涉及房屋产权的一般性案件,受理费为:公民纠纷每件20元,法人单位纠纷每件40元;私房租赁纠纷,按年租金10%收费,低于20 元的按20元收取;公房欠租纠纷,按欠租额的10%收取费,低于50元的按50元收取。②涉及房屋产权争执或收回一个自然间以上的使用权(即收回空房) 的,按争议的标的价值收取,具体标准是:标的超过1000元-5万元的部分,按3%收取;标的超过5-10万元的部分,按2.5%收取;标的超过10- 20万元的部分,按1.5%收取;标的超过20-50万元的部分,按 1.12%收取;标的超过50-100万元的部分,按0.75%收取;标的超过100-500万元的部分,按0.37%收取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